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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润冉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杨 女士 (经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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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025-8680799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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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189520880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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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所需资料 |
省级信用管理示范创建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(信用)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。市级信用管理示范创建工作由省辖市经济和信息化(信用)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。
企业申报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,必须通过企业信用管理贯标验收,在本地区同行业中具有示范带动性。
企业申报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,需由所在市经济和信息化(信用)管理部门择优推荐。企业申报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,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被认定为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;
(二)近3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;
(三)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示范带动性。
企业申报省级、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,需向市经济和信息化(信用)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(申报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材料由市汇总后向省转报):
(一)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表;
(二)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创建工作计划;
(三)企业信用管理内部评估报告;
(四)经济和信息化(信用)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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